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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市中医医院全日制研究生学历职工考核标准

发布时间:2023-01-31 人气:0


为全面实施医院“人才强院”战略,规范医院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学历职工的管理、评价及考核机制,激发高层次人才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切实发挥研究生在医院发展中的支撑作用,提升人才资源效益,优化培养考核流程,并对特别优秀人员纳入三大人才计划进行选拔及培养,现制定医院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学历职工(包括远志计划及非远志计划享受医院人才待遇研究生)考核标准:

1、具有较高的政治站位,政治立场坚定,态度鲜明;严格遵守医院规章制度,严格执行“九项准则”,在科室有示范引领作用。

2、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能够认真完成本职岗位的各项工作,胜任本职,刻苦钻研业务,具有扎实的业务基本功,医疗质量及业务能力明显高于同年资人员技术水平。

3、具有较好的执行力,在疫情防控等重大突发事件前主动靠前,服从医院和科室安排,做到任劳任怨,爱岗敬业。

4、具有较强的协作精神,团结同事,积极参与医院及科室工作中,虚心向上级医生和同事学习,得到科室绝大多数人员的认可。

5、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善待患者、耐心细致,得到病人及家属的较高评价。

6、取得较好的工作成效,具有较强的科研和临床能力,在本专业取得各类科研、论文成果或各种荣誉(提供佐证材料)。

7、近二年来无医疗事故或严重医疗纠纷给医院造成损失。

8、职称晋升被省人社局及卫健委评定为高级职称或提拔为医院中层干部者不再享受医院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人才待遇。但特别优秀者(提拔中层干部除外)经考核测评优秀率达到85%以上者另行研究。

医院每两年组织一次考核,原则上考核测评结果“优秀达到70%以上或优秀+良好达85%以上”为合格,方可享受非“远志计划”及“远志计划”研究生的待遇,特别优秀者可以申报“红藤计划”。考核不合格人员暂停待遇一年,第二年增加一次考核机会,合格后再发放待遇。连续两次考核均不合格者,直接取消待遇。每次考核测评结束,医院党总支根据考核结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并投票决定是否继续享受研究生人才待遇。

上述规定从医院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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